学院民主选举产生工代会和教代会代表

作者:浏览:时间:2014-01-02

开好学院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院日常管理工作和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更是关系学院未来发展的一件大事。广大教职工对“双代会”的召开高度关注,希望能细化重点工作,落实具体细节,严格按照选举流程依法产生合格的“双代会”代表,为更好地履行“双代会”的职责和顺利完成“双代会”各项任务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有力保证。

 

学院工会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以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于20131210日制定并印发了《87365最快检测中心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沪民航院工〔201317号),对“双代会”的选举原则、代表条件、代表选举办法、代表任期、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并对“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情况作出了明确要求。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双代会”代表产生的比例为27%。其中:工会会员总人数276名,产生正式代表75名;正式在编教职员工总人数253名,产生正式代表69名。教代会69名代表同时为工代会代表,遵循代表身份双会合一的原则。在名额分配中,“双代会”更加注重合理性,产生的代表考虑其群众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教师代表占总数的60%以上;学院领导和处室中层正副职代表占比不超过20%(调研员、副调研员等非领导职务人员不在此列);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女教职工代表和青年代表占一定比例。

 

20131216日至1227日期间,学院在规范程序的基础上按既定步骤开展了“双代会”代表的推荐和选举工作。在学院工会的统一安排下,由各分工会和院工会委员会考评小组分别负责在编职工和非在编职工的代表选举工作,按分配名额的120%的人数,推荐产生了90名代表候选人。候选人名单经分工会委员会上报学院工会确认后,由各分工会组织进行了差额选举,按照名额分配要求分别产生了本分会的代表名单,并上报工会审批。

 

日前,“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已对各分工会选举产生的学院第一次工代会和第一届教代会代表的资格进行了审查,当选的75名工代会代表(其中:遵循代表身份双会合一的原则,教代会代表为69名)均符合选举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所分配的代表结构和比例,符合民主选举程序。通过资格审查成为“双代会”正式代表的名单,已由学院工会在201412日通过校园内网进行了张榜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学院“双代会”代表的责任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促进我院民主政治建设,201413日下午,院工会将在第一会议室对当选的“双代会”代表进行培训。

 

文:党办顾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