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1-08-30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50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现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时间为202191日至1020日,问卷调查对象涉及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3类人群,问题举报平台不限调查对象。调查内容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欢迎我院师生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积极参与本次调查!

参与方式:微信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选择“政府履职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